July 2009 Archives
July 23, 2009
https带来的联网问题
终于到了温哥华机场。本来想通过Skype给家里打个电话,后来发现虽然选择了YVR_PUBLIC这个温哥华机场的公用无线网络,但我就是无法访问Google。最后无奈,只好询问旁边星巴克的工作人员,结果她也不知道怎么解决,于是又帮我问了她的同事。结果在她的同事的指导下,终于连上了网络。
原来是我的Safari里存的Google的网址是“https://www.google.com/”,而虽然用公用网络的话不用授权,但也需要用户同意一项协议,而用https联网的话就无法连上中间的路由设备,因此也就无法联网了。当时脑子没有反应过来,应该试一试其它网站的。当时觉得Google都连不上,肯定是网络的问题了,没有考虑https的因素。
解决了联网问题后,查了一下国内时间已经过了凌晨了。于是我就没有打电话,只是给我爸爸的手机发了一条短信。
吃过饭,也不想在机场里转悠了,于是就在登机口前的椅子上坐着上网。现在是温哥华时间10:30,我们的飞机要到11:25才可以登机。因此还要等上一个小时。
另外,当我在飞机降落后打开手机看时间,发现时区自动的被调到了温哥华时间。我开始时不知道这个功能,还在机场的表前面对照了半天。而手机里的Handy Clock程序不知道时区的自动变换,还停留在温尼伯时间上,因此里面的国际时间都错了。我估计是因为我设定了运营商自动同步时间这个选项,结果手机自动从Rogers网络定位了目前的地理位置。
July 21, 2009
还书
昨天把续借了多次的《Selected Papers on Discrete Mathematics》还给了学校的图书馆,今天又把《Concrete Mathematics》、《Programming Pearls》、《Software Tools in Pascal》和《Graphs, Algorithms, and Optimization》给还了。这些书都是我很感兴趣的话题,但都没有太深入的看,实在是遗憾。
这次还书是因为我在后天早上就回国了。我们学校的图书馆可以让学生在网上续借10次,每次能大概能续借一周多一点。超过10次的,就要到图书馆去找工作人员,再得到10次的在线续借的机会。而我目前手中的书,目前有一本是已经续借了10次的了,还有三、四本是续借了7次的了,如果在国内的话,肯定无法按时续借。因此虽然不情愿,还是忍痛把书都还了。
在加拿大的计算机书都特别贵。不用分页数,反正一般一点像《编程珠玑》这种规模的书,就是50左右。如果像国内《XX宝典》那种规模的书,一般就会上百,到120左右为止。还有的书特别离谱,在学校书店计算机书架的对面是数学书架,数学书就特别便宜。我印象里一套《吉米多维奇的数学分析全集》,才60多。还有很早之前的俄罗斯的数学巨著,名字大概是《数学:它的内容、方法和含义》,三本书的总厚度大概有15cm,要价也不过60多。一些小书,只要10元左右就OK。但这类数学书,只要和计算机沾点边的,就特别贵。我见过一本讲统计的,似乎用了R语言,B5大小的纸页,厚度估摸着也就不到0.5厘米,就80加元,实在是狠。
因此,在这边我几乎没在书店买过书,想看什么就去图书馆搜索一下,看能不能借阅。我们学校的图书馆虽然在计算机方面的存量不是很大,但也能借到像TAOCP之类的名著。我一般是借了之后就不还,就算不经常看也放在手里。比如上面说的那本《具体数学》,我就已经续借了30多次了。
之前借阅这类的图书总是有一种猎奇的心情。因为这类书在国内都不大容易买,在国外又太贵,于是从图书馆里拿出来就一直在手里抱着。但书上的内容,因为是英文,我没有马上理解,就有点“书上的内容太复杂,我这种水平看不懂”的想法。所以很多书,我都没有怎么看,像昨天还的那本,高德纳编的离散数学论文选编,我就觉得都是一些长篇大作,学术论文,非我等人可以看的。没想到昨天还书前翻了几页,正好看到一篇论文讲有限域,是我在一年前就学了的。我于是就大体看了一下,果然里面的内容我早就可以看了,只是因为妄自菲薄,而错过了。
本来我还想把书带到国内,趁隔离的七天在家里没事做,就看一下。后来觉得好不容易回一次国,怎么也要去书店买些书回来看。中文书都看不完,何况英文的数学论文呢,再加上时间也不大允许,于是只好打消了这个想法。
July 19, 2009
英文blog
七月四日的时候,我大概是在找关于MT的资料,顺便看到了Six Apart里的一些职员竟然也在VOX上有blog。其中的很多人已经有了TypePad上的blog,但他们往往在TypePad上讨论一些正式的话题,而在VOX上面写一些生活化的东西。恰巧我看了Apple4us的一篇文章,知道了MarsEdit,想尝试一下,MarsEdit支持VOX,我于是就在VOX上面开了一个blog。
VOX很久之前就不能在大陆访问了,而且这里记录的是个人的鸡毛蒜皮的事,又是用的英文,因此地址我也懒得写了。我之前其实已经有了一个VOX帐号和blog,在上面只写过一篇的文章。但上次选的二级域名不是很好,而且又懒得自习研究如何修改,于是就干脆用新邮箱重新注册了一个。VOX不错,允许你删除帐号,能让用户选择删除帐号的系统,我的印象都比较好。于是我当天晚上就把旧帐号给删掉了。
因为考虑到用的是英文,因此也就没太考虑GFW的问题。其实如果不考虑封锁,可以选的blog服务有很多,比如blogger、wordpress.com,但这次选VOX,很明显是因为我最近对MT和6A比较痴迷罢了。而且之前flypig也推荐过,再加上他写的对6A老总的采访,我那时就对VOX有很深刻的印象了。
至于这个blog的作用,我是希望能用英文来记录一些日常的生活。这个中文的blog中,我主要写的是我的思想,生活上的琐事我觉得不值得在这里写,因此就写在那个VOX的blog上。那个blog同样遵循王建硕的原则──一天最多写一篇文章。于是在过去的几天中,我都是每天写一篇。文章也就是把当天的生活记一下,除了生活外的想法之类的,基本上不谈。也不用管文章的长短,哪怕只有几句也一样发上去,因此写的也算自在。
之前我用过一两天VOX,因为没有深入,也没什么感受。现在用了半个多月,对于VOX的一些有点缺点也有了不少认识,等有时间可以写一写。
July 18, 2009
Mac系统的界面问题
我有一张纸,在平日里想到了可以写在这里的话题,就把它记在纸上,顺便列上提纲,等有时间的时候就整理成文章发上来。一张纸上可以写好几个题目。这一个星期写完,还剩下两个。今天在学校复习软件工程,弄的有点心烦意乱,没心情写大文章,就拿其中的一个小题目凑数吧。
我在去年四月买了现在用的这台MacBook后,虽然觉得Mac系统的GUI界面也还不错,但总是不习惯。在用Mac之前,我的本子上装的Linux,用的是FVWM。自己的配置虽然不复杂,但基本上也能做到随心所欲,用起来十分方便。Mac的图形界面虽然好,也比较人性化,但总是不如过去用的顺手。
于是我就琢磨这其中的原因,最后通过比较,觉得两个界面系统在用户角度上差别不大。虽说我之前确实觉得通过MacPorts来安装软件远不如用Portage来得方便,但在图形界面上,两者确实有共同之处。但在细节上,两者之间的不同倒是让人挺烦恼。举例来说,我最怀念FVWM的一个功能就是对窗口的完全控制。在FVWM中,通过设定,我可以按住Alt键然后用鼠标拖动窗口中的任意一处,随意的移动窗口的位置,但在Mac中,窗口管理器没有这项功能,运行某些不是用Cocoa写的程序时,就无法这样做。我们软件工程做的项目,倒最后写gui的人弄了一个很大的窗口,我这里的1280x800的分辨率根本容不下。我调试的时候就没法移动窗口,显式下面的按钮,甚至需要通过exposé来观看窗口的全貌。
过去我觉得Mac的硬件很好,但软件相对来说,还不算最好,于是试着在上面装Gentoo,结果由于一些细节设置问题(如鼠标、键盘键位)给放弃了。那时我觉得如果苹果里面能有一个小团队着手开发软件、驱动,解决这些问题就好了。那个时候我还觉得Mac OS X系统不如Linux好用,后来我也接受了Mac OS X,于是就改变了想法。
Mac OS X的底层是UNIX,因此换不换都没有太大影响,如果能把上层的图形界面给换了就好了。最理想的情况,就是Mac把图形系统提取出来,然后用X或者自己开发的软件作为中介,自己弄成GNOME或者KDE那样子。这样,如果用户想用桌面环境,就可以从KDE、GNOME和Aqua中间选择,只想用窗口管理器的话,也可以自由的跑FVWM。不过最后也只得放弃了。
原因是我发现,Mac之所以好用,和与之相配的软件是难以分割的。而Mac OS X这套软件,从传统的操作系统上面偏离了很多。如果从Linux的角度上看,操作系统的作用是和硬件打交道,协助应用程序的运行。但Mac把应用程序和操作系统结合的相当紧密,因此反而不好分割。关于这一点,我在之前的文章中有过叙述。
因此这样说来,如果想保有Mac的整体效率,那么用Mac OS X则是不可避免的了。所以我到最后也只能说服自己渐渐习惯这个系统界面。不过,Mac系统的界面仍然在进步,从Snow Leopard的演示中就可以发觉,这也可算是我的一个希望了吧。
July 17, 2009
Blog灵感的捕捉历程
大概从今年三月份开始,我又一次努力的写起了blog,还没有遇到过思维枯竭的情况。
从我的blog的月份记录上看,我在2007年的十二月到2008年的三月没有写过一篇文章。那段时间正好是我在这边读语言学校的日子。每天早上八点半到下午两点多的课千篇一律的重复,而且我那时还不会在学校自习,基本上就是早上7点多从家里出发,下午将近四点回到家中,因此那一阵子没有丝毫的内容可以写。而且那时我用当时的英文名字注册了一个域名,用Movable Type架了一个blog,用英文来写作,也相对的分散了注意力。同时我那一阵子开始用Gentoo,也让我很少有心思来写blog。
另一端blog空白时间是在2008年的九月到十二月,那整整的一个学期我都没有写,现在想起来应该是那时候太忙的原因。那个学期我开始时选了五门课,一门《编程实践》,主要是C语言;一门《科学计算》,主要涉及一些数值算法;一门《人工智能》;一门《人机交互》;一门《编程语言概念》,主要介绍几类编程语言。到了学期中间实在受不了,于是把要求我们用C#写作业的《人机交互》给注销了。那一阵子是我在这边上大学第一次感到精力不足,有种无力的感觉。那时的课余时间基本上就是在机房里写作业,没有任何精力来写blog。
那阵子我甚至有个想法,反正这个blog基本上是一个月才一篇左右的量,也没有什么人访问,Google上也没有索引,因此不如把WordPress换成静态的页面。也就是通过类似Markdown之类的工具把我写的东西转换成html文件放在服务器上,让大家访问。无奈那时连写作都没有精力,根本没有精力再做课余的项目了。
当时不想写blog还有一个小原因,就是刚才说过的Google不收录我的网站。当时令我特别苦恼。之前我在Dreamhost上的主机被攻击过,导致资料全部丢失,我当时有些怀疑是不是这个因素。后来才发现是我在每个页面的HEAD里放了noindex的meta tag,把它去掉后,就重新被Google收录了。
其实真正激发我重新开始写blog的原因,是我在今年年初的学期,修了一门《计算机伦理》课,里面讨论了一些伦理、道德等让人左右为难的话题,让我在下课后的思路很活跃,于是就写了一些文章。中间还翻译过Guido van Rossum的介绍Python语言的历史的几篇blog。现在也可以发现,今年一月到三月的文章都是那个方面的。
到了四月份,因为一次虚惊让我把blog换到了另一个Dreamhost帐户上,当时的WordPress的模板突然不好用了,于是我从那时换到了Movable Type。当时觉得既然换了一个blog应用程序,就应该弄点新气象之类的,于是就努力写。而且四月中旬那块我的一些课程陆续结束,因此有很长的时间可以写。课程结束还导致我的心情轻松,因此写起来也有心情,平常也有了闲心思来构思一些话题。其实写不出blog的一个关键问题就在于话题,有了话题后,只要有点时间,就可以写一篇了。
结果在那一阵子的总和因素影响下,我有的时候一天能写四篇blog文章,而且感觉还有东西可以写,不过本能上觉得继续写下去的话就有点过分了。于是渐渐的减少每天的文章的数量。不过整个四月份我也写了有40多篇。后来就渐渐的能保持这个习惯了。就算到了五月份,中间有写时间挺忙,我也写了19篇。到了六月份有些习惯了,又开始每天都写,结果弄了40篇。那时我开始接受王建硕说的每天最多写一篇的想法,开始缩减发布blog的频率。
现在回头来看,我觉得对于blog的观点有了很大的变化。过去我总是有点放不下的感觉,觉得blog既然是被大家浏览的,又是每篇都成文章的“严肃”形式,因此一个有存在价值的blog的文章应该是有普适意义的,也就是说对大众有意义的。而只和自己相关的文字的意义不大。现在感觉blog写的多了,对自己的价值是最主要的。现在再回头看两年多前写的文章,就能回忆起已经忘记很久的那时候的一些事情和想法,这是我现在写blog的主要目的。而能否惠及大众,则算是写blog的副产品了。
基于这一点,我感觉现在写blog的主要动力,可能就在于平时能挤出时间来吧。灵感方面主要是来自与Google Reader的信息,然后就是日常的思考。有时候看似不起眼的事情,在脑中放着,过一阵子就觉得很有写头。不过这就是存乎一心的感受,难以表述了。
July 16, 2009
震撼与内涵
这个题目是我在大约两个星期前就考虑了的。当时有了题目没有开始写,是因为之前还有一些存货,比较有时事性质,又想贯彻王建硕的每天最多写一篇blog的策略,因此就把这篇给无限的推后了。另外题目也有点大,我需要好好考虑一下。
起因是在一个周末的下午我和两位同学在咖啡厅里扯淡,扯着扯着就扯到了电影上来了。其中有个同学说他在电影院看了《变型金刚2》,觉得不错,我和另外的一位同学都没有看过,于是那位同学就想叫我一起去看。我说我很久没去电影院看电影了,因为下载到本地上再看感觉更过瘾。那位同学说在电影院看电影有在本地所没有的好处,比如超大的银幕以及震撼的音效,我由此想到了这个话题──我们看电影注重震撼的感受,却忽略了内容,这样有没有不好?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那件事过后没有几天,我看到魏武挥写了一篇文章:《变型金刚 II》,里面讲到:“虽然我知道会引起别人拍我的砖,但我还是要说,这部电影,是一部垃圾。如果不是“变型金刚”四个字,我应该是无法看完的。 …… 人物的刻画是极其苍白的,这个人物,也包括机器人。看官看完电影后,不晓得还能说出几个机器人的名字? …… 动画片里,人类其实是配角,主要是汽车人和霸天虎之间的事。电影里,特别是这个II,人类是主角。做这样的设置也不是不可以,但几个人类的戏份,实在是乏善可陈。 …… 我至今不太明白,汽车人和霸天虎,在地球上如此大打出手的目的究竟为何? …… 变型金刚既然是高等智慧“生命”,那么,他们就应该有思想,而不是那一堆只会打打杀杀的变型机械。”
下面还有评论说的更好:“最大的亮点其实就是那四个字,但也真是糟蹋了那四个字”、“最大的错误就是把机器人拍成了机器人,TF是什么?他们是赛博坦人!!是生命体,是生物是一个物种!他们有信仰有文明有传统!他们不是高达不是初号机不是fatima!”
我虽然只看过《变1》,小时候也没有看过很多动画片,但从这些评论上来看,《变2》似乎是把重点放在了这些机械的动作如何绚丽、音效如何震撼上了,是不折不扣的感官刺激影片。因此这也加深了我的思考:这种片子有人喜爱有人讨厌,我们应该如何处之,电影是要追逐声色效果呢,还是应该挖掘人文意义呢?当然作为商业大片,声色效果是不能少的,如果有人文意义更佳,两者间如何平衡,这是个问题。
我个人更倾向与电影应该挖掘更多的人文价值,因此我不太喜欢去电影院看,因为画面过去后就很难再次播放回味。而从电脑上看就没有这个问题,有的部分可以繁复播放,看完一遍后觉得回味无穷还可以复习多遍。很多片子我如果我觉得不错的话,通常会再看一下其中的细节,电影院、甚至电视都无法满足需求。
有一种说法也很难辩驳:“我们不是专业的影评人,看电影是为了享受,因此追求一些声色效果是正常的,也没必要为了人文意义就折磨自己”。这点确实不假,我想了半天才想出了两点来辩驳。
其一是声色效果与人文意义并不对立。我至今还记得许多大片,声色效果也还不错,同时对于人文的挖掘也非常到位。首先浮现在我脑中的要数《守夜人》和《守日人》了。人文意义不必说,《守日人》中的一段音乐我到现在还记忆犹新,每次聆听都会让我感动许久。作为科幻电影,它的特效也许不太够,但仅从剧情以及可以算是离奇的构思就可以让我记忆非常深刻了。另一个更著名的例子也许算是《The Matrix》三部曲了,这点不用我多说,基本上每个人都认同它的效果与剧情。
另一点是一些只注重声色效果的电影,确实能让人在看的时候很过瘾,但在看过后反而会让人觉得非常空虚。我注意到魏武挥的文章下面有一则留言,说“走出电影院的一刹那,感觉只有一个,世界终于安静了。再清醒一会儿后,我居然想不起来之前都看了些什么。”如果把演员也算在声色效果上面,这方面的例子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去年的《Deception》了。当时我因为Hugh Jackman而下载了这部超过2G的电影,看完了以后直想骂人。其实这个电影做这个例子有点过分了,因为我在看这部电影的时候,没有感觉到什么刺激。
虽然说我更喜欢看具有人文价值的电影,但在一些情况下,看一些声色效果出色的电影反而是唯一的选择。我现在就有这种经历:《Revolutionary Road》、《The Reader》还有《入殓师》我都下载下来,在硬盘上放了好几个星期了,但就是没有想去看的欲望,大概和剧情太沉重有关系。反而一些喜剧,如《Yes Man》等等,我倒是下载下来马上就看了。原因也很简单,生活已经很沉重了,看电影作为放松的方式,实在是不必要苛求什么。不过如果遇到了《Angels & Demons》这样的既有声色又有人文的电影,就算是幸运的了。
July 15, 2009
简论优秀的计算机桌面环境
昨天看Google Reader的时候,看到了LinuxToy发的一篇文章:《GNOME Shell 模型设计图》,里面贴了Topaz Brainstorm在Gnome-look.org上发表的两张Gnome Shell的设计图。根据原作者使用的GFDL协议,我把那两张设计图传在这里(点击可放大):
当时我把这两张图下载下来看,越看越觉得不满意,于是总结了一下我对好的桌面环境的认知。
大约一年前我写过《由WriteRoom想到的理想桌面环境》,其中介绍过我对好的桌面环境的想法。那篇文章的主题,现在总结起来大概是“人用软件,而非桌面环境”,这个观点我到现在还认同。不过这篇文章偏重于我脑中的设计。但毋庸置疑的是,从那之前还要早时候,我就已经对GNOME和KDE这类桌面环境感到厌倦,并希望自己设计桌面环境了。
首先,有一个前导观点我需要澄清。第一个就是桌面的“易学性”和“易用性”的关系。看上去两者之间是一致的,但往往它们是对立的。举例来说,Windows的桌面环境可以勉强算作易学,但总体上来说,很难是易用。另一个更好的例子是UNIX下的桌面环境,有些可以算作非常不易学,但一旦学会后可以算是非常易用。而我的想法是更偏重于易用,因为对于桌面环境,你可能要学一次,但在将来却要每天都用。
还有一个对立的观感属于设计上的风格,就是“紧实”和“分散”。紧实的桌面环境当仁不让是Mac OS X。所谓紧实,就是系统里的很多软件之间的联系很紧密,因为都是Apple制作的,它们之间的交互就显得特别常见且方便。例如,在Mail.app中添加一个To Do项目,它同时也会出现在iCal.app中。紧实的桌面环境的有点是方便,缺点是增加了系统的耦合度。如果我们用Thunderbird代替Mail.app,就无法做到类似的效果。还有就是深受大家诟病的Safari、Quicktime等软件的升级重启问题。因为Safari升级后Mac更换了整个底层的Webkit架构,所以需要重启计算机。
分散的环境,Linux下的桌面环境是非常明显的例子。程序之间的关联很少,只要系统的MIME设置好了,在每一个环节上,用哪个程序都不影响使用。每个程序只做自己份内的事情,不管其它程序怎么样。这点传承自UNIX的KISS传统──每个程序只做一件事并且做到最好。因此在GNOME下,我们既可以用Evolution来收邮件,也可以用Thunderbird来收邮件,甚至用mutt来收邮件也没关系。分散的环境的系统耦合度很低,这是它的优点,缺点就是在日常应用中可能不如紧实的系统更方便。
对于桌面环境来说,每个人追求的目标或许不同。而我所追求的目标,就在于工作空间最大化。我认同Linus对于操作系统的解释:“操作系统的作用就是帮助应用程序来操作计算机,用户应该永远看不到操作系统本身”。这一点同样可以应用与我对桌面环境的想法上。
具体说来,我看了那两张Gnome Shell的设计图后的想法,总结如下:
整个桌面最上面的那一条,如果不是用来显式应用程序的菜单的话,能不要就不要。换句话说,我对那一条能接受的最大限度,就是Mac OS X的那种形式。像GNOME那样的,屏幕最上面的菜单栏要占据不少空间,而且基本上作用很小。GNOME的最上面的那一条,除了在右边放置一些应用程序的托盘以及系统时间、网络链接等信息,和几个快速启动的按钮外,主要的公用就是显式“应用程序”、“位置”和“设定”这三个菜单。这三个菜单的用处都相当小。“设定”可以像Mac的系统设定甚至像Windows的控制面板一样集中到一个窗口中完成,位置直接进Nautilus或其它程序中去找,启动程序可以用命令行或其它工具(如GNOME Do)更好的完成,托盘和时间可以独立出来放在可收缩的抽屉里,因此这个菜单完全没有必要。
桌面最下面的那一条,能不要的也最好不要。GNOME的这一条是任务栏,这点再议。KDE里这一点除了任务栏外,还有一个“开始”按钮。Mac OS X下面是Dock。我的系统的Dock已经设置成最小的状态了([1]|[2])。因为我不习惯把Dock自动隐藏,毕竟有些信息还是更喜欢一眼看上去就能一目了然的感觉。过去在用KDE的时候,那个粗粗的条实在是让人觉得占据空间,任务栏竟然能显式两行,相当诡异。实际上,我不觉得没有了任务栏就没法工作了。我在用Mac之前,在Linux下用FVWM配置的桌面环境里,没有任何条条,要切换应用程序有两种方法:一是用Alt+Tab和Alt+Shift+Tab,而是在桌面空白处用鼠标滚轮,没有感觉任何不便。
应用程序的启动。这一点在第一条中已经提到过一些。现在的桌面环境默认的启动方式都是很笨拙的。GNOME下是从应用程序菜单里找;KDE有个“开始菜单”,点进去可以搜索;Mac是应用程序文件夹配合Dock,或者通过Spotlight。好在现在已经有很好的方案来解决这个问题:我在过去用的是gmrun,因为Linux的应用程序和PATH设定已经够好的了;在Mac下用的是QuickSilver,口碑已经很好了;Google Desktop也能跨平台的使用,做的也不错。
一切的目的,是在方便使用的情况下,最大化工作空间。
当然上面的这几点有局限性。因为我目前用的是13.3''的MacBook,因此对工作空间的要求比较明显。如果用的是24''的显示器,Dock大小之类的就不用考虑了。当然GNOME的那类顶端菜单条是排除在外的。
昨天下午看到Apple4.us的一篇翻译文章《研究一下我们对 Chrome OS 仅有的一点了解》。里面有这么一段我非常赞同:
在这一点上,我的理论很简单。早期 Gnome 和 KDE 很大程度上只是克隆了微软的 Windows 的用户界面。此后它们开始出现分歧,我想说的是,Ubuntu 默认的 Gnome 桌面从设计和易用性角度,很多方面都超过了微软的 Windows Vista 。但本质上它仍然是 Windows 的克隆——窗口内的菜单栏、窗口最大化/最小化/关闭按钮在右上角、菜单和按钮名称使用丑陋的单字符下划线。一眼看上去,它就像 Windows 安装了另一个主题而已。他们的想法是:如果你想要 Windows 用户去用 Gnome 或 KDE ,你就必须让它看上去像 Windows。
这也是我觉得传统桌面环境不好的原因之一,也是为什么我到现在还是很怀念在Linux上用FVWM的时候的原因。
July 14, 2009
Unix-Center.Net与UNIX在中国的推广
今天收到了一封来自Unix-Center.Net的邮件,邮件内容为号召大家为Unix-Center捐款。Unix-Center的创始人蒋清野也在官方blog发表了一篇内容相似的文章:《Unix-Center.Net需要您的帮助》。
看完了这封信,我感到一点悲哀的感觉。坦率的说,我不会捐款,虽然我很佩服蒋清野的行动,以及已经捐款的那些人们。有点更冷血的说,我对Unix-Center这个网站的存在价值有所怀疑。更确切的说,我对这种推广UNIX的方式有所怀疑。
我忘了是在什么时候注册过Unix-Center了,也忘了当时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来注册的了。因为不要钱,多一个帐号不压人,可能这就是我当时注册的目的。我在注册后的登录次数大概还是个位数,希望没有浪费Unix-Center的资源。我的登录的次数说明了Unix-Center对于普通用户的吸引力。如果Unix-Center是为了让用户通过ssh远程登录来体验UNIX的话,我想这种方式是失败的。
推广UNIX,我觉得关键在于让用户了解UNIX的好处。而单单通过ssh所体现出来的UNIX的好处是很有限的。我过去觉得像用户来展示UNIX下的compiz之类的动感桌面是件很逊的事,但公平上来说,让用户通过ssh来体验UNIX的效果,远不如让用户看到UNIX绚丽的桌面更有效。通过ssh来体验UNIX,对于初学者来说只是留下了UNIX晦涩、难用的印象。
如果在上个世纪70至90年代,我会觉得Unix-Center做了一件不得了的事情。现在人们以为Windows的正版授权费用昂贵,与那个时候一套UNIX的授权根本不能比。个人用户想在自己的电脑上用UNIX是件不可能的事情。那时候一些大学的UNIX主机有远程端口可以登录,对UNIX的使用基本上也仅限于命令行的操作,如果有一个Unix-Center这么个公益网站可以让用户免费使用UNIX,基本上就是让用户开机就登录的服务。
而放到今天,免费的UNIX、Linux发行版本随处可得的情况下,使用UNIX的成本被无限放低,这时候如果再通过ssh登录来使用UNIX,就太落后了。在今天,想用UNIX的人,只要从网上下载一个iso文件,刻盘安装,就可以以最大的速度使用UNIX,完全不必忍受ssh远程登录的缓慢速度。从另一个角度上说,如果一个人连在自己的电脑上安装UNIX都不愿意的话,让他使用Unix-Center的ssh服务也意义不大。简明来说,就算知道了UNIX是命令行,最后产生的意义接近于0。
那么提供ssh登录能够给用户什么好处呢?蒋清野认为是有的。他在邮件中说道:“譬如说,清华大学教授操作系统课程的一位教授告诉我说他让学生们到 Unix-Center.Net来对不同的操作系统进行比较。又譬如说,我收到中国科技大学一位博士生的电子邮件,说是他利用这些服务器完成了毕业论文中比较关键的一些计算。这些有限的证言,让我坚信这个系统是有其存在的意义的。”看到这两个例子,让我觉得荒谬的无奈。
首先我不认为学习操作系统课程需要比较不同的UNIX、Linux这些表面的东西,就算需要,通过ssh登录就能比较出来吗?shell的不同、配置文件位置的不同,这些相比起操作系统使用的内部策略不同来说,根本毫无意义。就算这种比较是必要的,清华大学作为全国最好的高等学府之一,竟然没有自己的UNIX服务器,教授反而要学生通过一个私人的项目来学东西,这不是相当可笑的事情吗?中国科技大学在全国的大学中也算是第一集团的了,自己的博士生的计算还要通过非盈利组织提供的计算机来完成。我不相信凭中科大的经济实例还负担不起比蒋清野个人出钱购买的计算机。这种服务,本来就应该是每个大学应该做的,甚至有条件的话,应该向周边的社区免费或便宜的提供的啊。如果说山东大学没有这样的服务,我勉强可以接受;如果连清华大学都没有给学生用的UNIX主机,我是绝对不能认同的。
无可置疑,蒋清野的这个工作确实很伟大。70万人民币的硬件费用,每年30万人民币的托管和带宽费用,听起来还是一个天文数字。让一个个人来出这些费用,我觉得是极为荒谬的。而这个项目带给大家的是什么东西呢,可以说是一个小型的、免费的Dreamhost基本服务了。Unix-Center在免费的条件下,坚持了这么几年,已经是一个壮举了。
根本上来说,我个人觉得UNIX不需要推广,推广了也没用,也基本上无法推广。归根到底,UNIX在中国的合理定位,还是“少数人手中的玩具”比较合适。真要做到这么大规模的推广,非得国家支持才行。如果这个服务由国家相关部门出资赞助(至少是托管和带宽费用,国家能花4170万来搞绿坝,同样的资金,花在每年30万元的托管费用上,国家可以支持整整139年),将是一件美事,可推广UNIX的责任毕竟无法依赖那些只动动嘴皮子不办实事的官员身上。在这种情况下,UNIX也只能在少数的爱好者中间流传,这样Unix-Center带给大家的,就远远小于一些提供知识的社区(如Ubuntu中文社区)带给我们的价值了。
说了这么多,总结起我的想法是,Unix-Center靠大家的捐助,想要坚持下去是比较困难的,也没有太大意义。假定捐款的人是UNIX爱好者,那么自己拥有一台UNIX工作站不是难事,有了UNIX工作站,又何必要ssh远程登录一个更慢的UNIX主机呢?而且中国目前似乎也没有捐助公益项目就能免税的政策,这样下去的捐助肯定会越来越少。因此我觉得对于Unix-Center的未来来说,要么停办,改做一些更有意义的知识推广活动(就像一些中文社区做的那样),要么就要走商业路线。SDF的模式是一个不错的例子。SDF可以算是美国的Unix-Center,为大家提供telnet/ssh远程接入服务,从1987到现在,已经有22年的历史了。任何人都可以获得ssh帐号,但只有付费用户才能获得更高权限(运行更多的程序)、使用数据库或HTTP服务器、或者获得更高的空间。一个UNIX爱好者,付36美元,获得终身的ARPA权限,我觉得对用户来说是很合理的。
July 11, 2009
幸灾乐祸
前几天听说饭否又关闭了,一直没当回事,大概是因为在今年六月四日饭否已经关闭过一次了。说起来,国内的网站自己局部删除文章、弃车保帅的做法已经很常见了,但像饭否这样的一下子把整个站点都关闭了,这还是为数不多的“壮举”。
今天早上,看到Google Reader上又有人分享了这么一篇文章:《饭否,饭否,尚能饭否?》,讲到饭否封闭后的种种不习惯。看完后我有些幸灾乐祸的高兴,因为我在两年前就决定了使用Twitter作为我的微博服务了。
那时候我还真没想到这么远,虽然我已经会用Tor,但愚钝的我从来没想到哪一天这种东西也会被封锁。当时拒绝其它服务的最主要的原因是,Twitter作为这个领域的领导者,必然会比其它模仿者更加成熟。另外Twitter是国外服务,国内的很多东西都有一个问题,东西做得再好也只能是全国一流,而不是世界一流。有最好的,为什么还要用不那么好的?这就是我那时的想法。特别是cTwitter推出之后,更新的不便也解决了,因此我一直对这个选择是很认同的。
也是今年六月初,Twitter在大陆也被短期封锁了。那时候我在加拿大,不受影响,但我在Twitter上打交道的人都在国内,因此我曾一度担心他们因而转到饭否之类的其它微博上,还为了这个出谋献策,想找到不用翻墙也能使用Twitter的方法,好把他们留下。因为一旦朋友们都去了别的微博,我一个人在这里折腾也没什么意思。好在几天之后封锁解除了。
而直到今天早上看到了开头时说的那篇文章之后,我才认真考虑起网络审查这个问题。仔细想一下,我真得感叹我两年前做了那个决定有多么的幸运。如果那时候我用了饭否,在两年后的今天我就不得不苦苦等待饭否的恢复。
其实相比起来,“自我封锁”比“被动封锁”对用户来说更有威胁。Twitter目前算是被被动封锁了,而饭否则是主动封锁。两者相比高下马上就出来了──我们可以翻墙上Twitter,却无论如何都无法使用饭否。这就是最好的证明。
今天早上我还在Google Reader上看到了有人分享的一篇来自Solidot的文章:《万维网之父呼吁限制网络监视》,文章里说的一句话我经常听到,就是“网络的一个伟大价值在于人们做什么不会受到拘束”。而之前我们在上分布计算课的时候,老师也曾说过互联网是美国为了战争而准备的,一点基本要求就是一台机器被敌人端掉后不会影响网络其它部分的使用。我曾经想过如今的互联网需要如何变革才能让墙无计可施。Peer 2 Peer是很难封锁住的,如果互联网变为像P2P那样的东西,不需要那13台顶级DNS服务器什么的,让每个接入的节点都平等,能否改善今天的网络审查的格局呢?
从小一点的方面来说,Email是无法被封锁的,原因在于开放的协议。今天很多公司提供免费邮箱服务,但并不是Gmail的用户就不能给Yahoo邮箱的用户发信了。我也想过微博这个东西能不能也像Email那样开放协议呢?目前的网络观念是肯定不行的,我们是不是要跳出这个空间,从更广的角度来考虑微博服务呢?如果我们做到了这一步,Twitter、饭否封锁的问题就算解决了。
最后,这里是Tim Berners-Lee在BBC做的Web 20年的演讲,讲述了万维网的历史。上面的那句话就是从这个视频上来的。Tim在回答听众提问的时候说了那些话。视频在YouTube上,看不到的就翻墙吧。
July 10, 2009
换还是不换
自从正式使用Mac系统以来,已经过了一年多了。这中间我对Mac的感受有了很大的变化。
总体来说,Mac对于一般人来说还是很方便的,这是我在刚开始用的时候就感受到的。网络的设定、语言的选择等等,都可以很容易的完成。甚至Emacs,选择一个比较好的包的话,安装使用比在Linux下还要方便,中文字体不需要怎么设定就可以使用,完全不用像过去一样面对满屏的方框抓耳挠腮。还有就是我过去没有在Linux下配置过摄像头,因此对摄像头的配置完全没有信心。而在Mac下不用设置就可以通过Skype视频,便利性是无法比的。
从另一方面,Mac又带给我很多苦恼。最早的时候是没有一个像Linux那么火的中文社区,中间出了问题没有地方问,只能平运气请教少数的几个朋友(xutao就是一位,在我设置iSync和Nokia E50的时候帮了大忙),或者凭运气自己摸索。不过当我用熟练了之后,我也很少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了,也就不再需要一个初学者的社区了。
另一个问题比较严重,就是Mac对UNIX的支持还不够开放。虽然有MacPorts可以用,但我也只能用它来安装一些外围软件。而像gcc之类的比较核心的东西,我就没法更新了。Python之类的也是,就算用port编译完毕后用的还是旧版本。而我也没有发现可以设定默认版本的类似gcc-config之类的工具。
gcc、Python倒还好,毕竟升级的机会不多,也用不到一些高深内容。但曾经编译LISP系统不成功的经历就太让人难忘了。那时候我学了一门《编程语言概念》的课,里面用到了LISP、Prolog等比较古老的语言,而奇怪的是一些LISP的实现并没有我们需要的功能,因此只好换实现。结果有的让我等了一下午最后告诉我编译失败,当时的心情真是难以形容。
基于上面两点,我曾经决定,回过后就换回老的那台DELL XPS M1330。之前在上面运行gentoo跑的很顺,一些UNIX的操作习惯也养成了,非常怀念那时的环境。
不过当时决心下的不那么明确,毕竟也无法说换就还的。这台MacBook如果被留在了家里,家里的其他人不熟悉Mac OS X的环境,还是浪费了。就算熟悉了,我一直感觉在国内用Mac,还是困难重重。一些联网问题让人头疼。因此,如果我把这台Mac留在家里,基本上也就废了,还不如把DELL放在家里可以跑跑Windows的好。
几经考虑之后,只好还是留着用这台MacBook。虽然程序更新比较保守,不过也算比较习惯了。再加上它的便利程度,也让我省了很多麻烦和时间。在本子上初步装gentoo就需要至少一天一夜的时间,之后的微调又要花费不少时间。如果再次安装一次的话,就有点过于费时间了。
July 9, 2009
Google Wave and Emacs
昨天在写文章的时候,提到了Google Wave和谷歌翻译助手以及维基百科的结合,顺便让我想到了一件事情。
先说Emacs。在一些人严重,Emacs可以算是个完善的工作环境了。除了日常的文字编辑之外,Emacs可以上网、操作ftp、运行shell、远程编辑、上irc、上usenet、玩游戏……这一切都已经超出了一个编辑器的范畴。而Emacs以编辑器为基础,竟然也可以很好的完成这些工作,虽然有些不可思议的感觉,但又让人觉得很自然。
再来看Google Wave,突然觉得Google和Emacs非常相似。从本质上来说,用户的工作界面就是一个编辑器。所有的同步功能,都在编辑器里面实现。真正让我想到Emacs的地方是Google Wave里面可以查阅并更新Twitter信息,而这些也都是在那个编辑框里面完成的,可以说是与Emacs神似了。
把一切看作编辑器,看似不大可能,但真正使用起来却并不觉得突兀。我想这大概是某种思想,具体是什么我说不好,但似乎有些东西可以应用在很多事务上。除了编辑器的许多功用外,UNIX系统的一切都是文件应该也有这种思想。
July 8, 2009
由Google Chrome OS之外所想到的
今天一早看Google Reader,最先看到了Linux桌面中文网的文章,介绍了Google新推出的操作系统。今天上分布计算课的时候,老师又提到了这个新玩意。然后就是晚上看Google Reader的时候,看到了keso的一篇新文《东拉西扯:Chrome OS不是一款软件》。其它的评断我觉得无所谓,但keso的这篇评论又让我感觉到了一点奇妙的东西。
声明:我这篇文章无意针对keso个人,毕竟角度不同。我只是描述我的比较长时间一直存在的一种感觉。
我是学计算机的学生,这算是我多年的志愿。我对硬件并不是特别感兴趣,主要的兴趣就在软件上。而自从Google或了以后,我的印象里就有了好多中声音,特别倡导“云”这一概念。理由是这是未来的趋势所在,赚钱所需。这让我多少有些不快。再之前类似的现象也是存在的,始作俑者可以算是方兴东了。从那以后,似乎技术在互联网上就不那么值钱了,反而是内容、创意。我不否认内容和创意的价值,但似乎人们过于看轻技术了。
当然,这只是我从计算机系学生的角度来看的。作为商人,最主要的就是把产品推销给客户,而过多的技术细节只会让用户反感,反而不利。但是从很多地方,人们在考虑问题的角度上,从实用的角度转换为商业的角度。这其实不算什么,但经常一些说法,有很强的颠覆性,比如重新定义“操作系统”、“软件”等的定义。确实Google的近期产品给软件上带来了很大的改变,但是要说一些模棱两可的话题,总让人有一种哗众取宠的感觉。我从来没有动摇过软件,尤其是本地软件,在我心中的地位。虽然我们现在离90年代Larry Ellison所鼓吹的NC概念更近了,但本地软件始终是计算机系统难以动摇的根基。不可否认,目前网络上有了一些很有趣也很有用的应用,但是没有了根基,一切也都是空谈。
有些时候,我非常羡慕在上个实际70年代的计算机系学生。包括Richard Stallman,Bill Joy的那些人。无论是ITS/LISP还是UNIX/C哪一派,都是那么有趣。没有商业的影响,一切都是研究。技术说话,没有人想要重定义什么东西,或者以扳倒Microsoft为目的。那时才是是计算机系统与网络的黄金时代。
我感觉现在在多数人的心中,商人,或者说是在台面上的人,永远都是多数人心中的英雄。如今在计算机领域,我能马上想到的最明显的例子,也许就是Steve Jobs了。前几天Jobs休养生息,人们对他的病情的关注,让我觉得比较肉麻。如果说Jobs去世后苹果会走向堕落,那我宁愿从现在开始就抛弃Mac,免得到时候觉得不适应。也许例子比较极端,我要说的是,台面上的人获得了过多的好处,让台下的人有点酸溜溜。也许这也算是我讨厌商业的原因之一吧。
不过这是我感觉最难写的一篇文章,这倒是事实。
Google Translate Toolkit的不足
我在上个月写过文章提到了Google那时新发布的Translate Toolkit。当时我试着用它翻译了几段文字,发觉它相当好用。而且它还支持直接从网页、Wikipedia和Knol上把页面抓下来作为翻译项目。不过今天我用它的时候,发现了两个过去没有发现的问题。
其一,是快捷键支持有点过头了。在我现在使用的Mac OS X系统中,文本编辑区的一些快捷键是和GNU的传统通用的,比如C-p,C-n,C-b,C-f的上下左右、C-a和C-e的开头结尾、C-d的删除光标后的一个字符等。直接使用这些组合键比把手挪到键盘的特定键位上要方便多了。尤其是在UNIX世界中,这些组合键因为GNU的软件的广泛性,被应用在各处。在习惯了这些组合键之后,在Translate Toolkit中一下子不适应了,因为Translate Toolkit把C-f设定成了Windows系统下默认的搜索。这个变动令人相当讨厌,动不动一不小心就出来一个搜索框,把思路都打断了。
当然,Windows用户或许更习惯于用C-f来搜索。不过既然要搜索的文字都在编辑框中,用浏览器提供的搜索框也可以完成相应的任务,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另外,还可以通过HTTP header判断操作系统,如果是Macintosh或Linux等系统,就让server返回不同的javascript脚本,把C-f作为搜索功能屏蔽掉,应该也不算困难。
其二,就是对Wikipedia的支持不如我想象中的好。我过去以为既然Translate Toolkit的upload页面里把Wikipedia单独的列为一项,应该多少会有相应的支持,而不是简单的把Wikipedia的页面当作网页抓取下来。而且既然把Wikipedia单独列为一项,应该可以支持wiki的语法、排版格式等。结果是弄下来的页面成了无格式的,如果这个Wikipedia页面里有个matrix或代码之类的,页面格式就全乱了。在提交到Wikipedia上的时候还要自己调整,非常麻烦。
另外,本来我以为应该在翻译完成后能直接通过MediaWiki的API把条目提交的Wikipedia上吧,虽然我不确定MediaWiki是否提供类似的API。结果似乎Translate Toolkit并没有这个功能,整个翻译的原文与结果都被当作普通文本处理了。我不知道Translate Toolkit是否对Knol的条目也同样处理,不过我猜毕竟是Google自家的产品,应该会更好的支持吧。
虽然上面两个不足都不是什么大问题,但在使用中确实带来了一些不便。第一个问题不难解决,虽然我不确定Google的工程师会不会这么考虑。第二个问题,我只希望Google Wave早点开放使用,就可以有人开发集成Translate Toolkit和Wikipedia的插件了。我看过Google I/O 2009中的Wave演示视频,其中对Twitter的支持应该就是类似的原理。
July 7, 2009
Mac新感受
昨天写完上一篇文章后,想起了我在给老太太修电脑的时候的一个想法──为什么她不用Mac呢?不过电脑这种东西不是说换就换的,因此我没说出口。有了这个想法后,我仔细想了一下,如果对方用的是Mac,我是不是就不用整天给她修了?
老太太的电脑其实没什么大问题,只是Windows安全中心说她的杀毒软件没有打开让她有点不安,而之前她安装的Zone Alarm在系统托盘的图标总是突然就变成了网络流量计,一边显示上行流量,一边显式下行的。把鼠标指到托盘图标上,会提示一个“Traffic”。老太太不懂为什么她的托盘图标上会显式“交通”,于是我又花了很大功夫给她解释网络流量、上行、下行之类的,算是把问题大致的解决了。
由于我对计算机方面的兴趣,我的电脑知识比同龄人稍微丰富一点,因此经常有身边的同学的电脑出了问题,就让我给他们看看。虽然我不会推辞,但每次修好之前我都感觉心理怕怕的──因为Windows下有些东西实在是不容易设定。家里的电脑用的是XP,我还稍微熟络一点,Vista我只能纯靠经验摸索。我同学是不知道选了这个选项后对电脑有没有害,因此可能不敢点;我是知道了选中这个选项对电脑没害处,但不知道选了它对解决问题有没有帮助,于是就点上试试,不行再点回来。有时候解决了问题后我在别人感谢我的时候说是运气好,其实不是谦虚,是实话。
在给别人修过了这么多次电脑之后,再有人找我修电脑的时候,我都回有一种难以言表的反应,大概是一种不安的感觉。越到后来,我会越发不安,实在是因为不是一件容易的差事啊。我修到后来的感觉是,Windows这东西,有时候还是重装系统更容易一些。
我常常想,汽车与计算机都是一种精密的仪器,为什么汽车可以有方法检测是哪里出了问题,哪个零件和出厂时不一样了就换哪个,总能让客户满意;而计算机就这么难修呢?而且客户对汽车精确度的要求远比计算机来得高──计算机只要能工作,就可以凑合着用;汽车要是安全稳定程度下来了,客户肯定会有意见,毕竟是性命攸关的问题。
说计算机难修,其实也不算难。如果按照汽车修理那样,哪里坏了就换哪里,系统中毒了就格盘重装,是最方便的解决方法。而困难的部分在于系统的设定问题。说道系统的设定,这方面Windows做的实在差劲。就以我遇到最多的网络问题来说,除了插网线直接就能用的情况,无线上的加密设置之类的常常会搞得我们焦头烂额。用户不在身边就更难办了,这么长时间没用Windows,一些选项我早就忘了从哪里了,还要从电话上指导对方设置,简直太困难了。
我感觉这方面就是系统接口的问题。Mac系统稍好一点,毕竟选项集中,就那么几个。在Windows的控制面板里面,项目多的让人头晕。最方便的就是UNIX系统的字符设定。虽然对初学者不直观,但容易保存设定,指点对方的话也只需要让对方打开文件,输入应该输入的就好。GNOME的网络链接选项nm-applet也还不错,是和Mac算一类的,设定不算分散。毕竟是受了开放的好处。
那天从老太太家回来后就想到,如果老太太用的是Mac,是不是就不会有这么多问题了呢?Zone Alarm之类的东西统统不需要。老太太平时用电脑上上网,不上中文网页,不会遇到ActiveX不兼容的状况,Safari或Firefox就能搞定。上MSN,Adium就搞定了,平时也玩玩祖玛,Mac上也有相应的软件。最后就是看看doc文档,xls表格,Pages或Office都没问题。这不久都结了吗?老外用Mac用的多,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其实我那天想的最多的还是Mac的iChat,简直太棒了。只要老太太的网没事(设定好了不乱动很少有事,有事也可以让老太太打电话去网络公司咨询,对方支持Mac),出了问题就让她上iChat,提前给她设定好Google Talk或者AIM帐号,让她直接把屏幕share给我,我直接通过远程就帮她弄好了。Windows下也有远程操作,不过很少有这么方便而且跨平台的。
July 5, 2009
剧透网
今年四月份,我写过一篇《我喜欢剧透》,提到我希望有个“剧透网”,让人们像维基百科一样贡献自己对于一个电影的情节的记录,以便查询。
今年六月,这篇文章有人留言问我有没有兴趣加入“剧透网”,是一个多人的blog。我当时去了那个网页看了一下,果然是一个blog,目前只有一个作者,写的剧情介绍基本上符合我的想法。不过我当时留言婉拒,原因有二。一是我没什么精力写一些严格表述电影剧情的文章。本来我想的剧透网的形式是wiki,这样我没有时间,也可以不管是否精确,只把目前知道的写成一个条目,以后有时间再改,或者由别人来完善。如果是blog的形式,我习惯把一篇文章写成形之后再发布,而且别人只能以留言的形式给出建议,不能直接完善条目。这样时间上我没有多余的精力来维护我写的文章,是挺不负责的。
另外一个原因更为重要,就是我担心这个剧透网只不过是创始人一时的兴趣。除了创始人以外,没有其他作者。这样的网站能坚持多久,我心理还存有疑问。经过之前种种失败的经历,我不想随便就把自己的热情燃烧起来,等到发现一场空的时候再难受。于是我就暂时决定观望一阵。
前几天我看了两部新片《天使与魔鬼》和《先知》,于是又想起了剧透网。经过了将近两个月,不知道它还在不在。于是我又上去看了一下,惊喜的发现它居然还在,作者最新的一篇文章写到了7月3日,而且还有了新的发展。
作者用HDWiki搭建了一个wiki系统,名为剧透百科,与我之前的设想更为接近了。目前剧透百科上的条目基本上都来自剧透网这个blog,另外似乎还附加了演职人员列表与幕后花絮。
短短的两个月我无法得知剧透网日后的发展如何,我是真心希望这个网站能够成功发展。如果能把人气搞上去,那么以后的发展就基本上有保障了。
我之前和几个朋友在自己的域名下用mediawiki搭建过一个wiki,起因是我们几个听了一些好歌的歌词,有些歌词诸如Hotel California的歌词隽永深邃,包含一些幕后故事,一些朋友们希望把它们挖掘出来。不过后来觉得想法其实一点也不成熟。歌词才是多么小的一块“市场”,并不是每一首歌的歌词都值得一些,我们也不是专业的词评人,写出来的东西也比较幼稚。但电影就不同了,它属于我们大众生活的一部分。而且不想歌词那短短的几行,电影的情节多数在一小时以上,是相当容易总结的,总结出来也远比把歌词的幕后故事挖掘出来有意义,因此我是比较看好剧透这一块的,希望有更多的人可以参与进来,帮助把剧透网做好做大。
July 4, 2009
写汉字的能力下降了
尽管平常里处理的各种资料信息,在这里多数是在计算机完成的,但我始终难以让手指输入的速度赶上脑袋思考的速度,而记忆力下降之后,想出的东西不记下来后,又没有了进行下一步思考的基础。再加上一直一来总觉得键盘还是无法像纸笔一样从心所欲的记录,因此我在想问题的时候,多数还是在纸上进行的。
写blog也是一样,我经常在读Google Reader里的内容时会有比较好的话题,于是就把它们随手记录在一张纸上,顺便把一些小的论点、想法也写上。多数情况下话题都是一下子来很多个,因此就把他们记在一张纸上,等那一天把这些话题写完后再扔掉。昨天我也做了同样的事情,发现我竟然有好些字不会写了。
奇怪的是这些字不是生僻字,基本上都是日常使用的6737个字以内的范围。经常是手上拿着笔,脑里浮现字的形状,但就是不知道从何下笔。还有一种情形是上来就写,越写越觉得不对劲,写完后看半天,也看不出是哪里不对,但就是觉得别扭。只好打开输入法,输入到电脑上再来比对……
我想过这个问题,如果一个人的主要书写形式由用笔变为用拼音输入的话,也许就会出现这种情况。我在这边呆了将近两年,主要用笔写的都是英文(我发现英文也有类似情况,但正好相反:常常是用手写能写出来,反正笔画连着也大差不差,但用键盘输入就有出错的情况),接触中文都是在电脑屏幕上看,键盘上敲,唯一手写的地方,也许就是上面说到的blog提纲吧。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输入法。我从小没学会五笔,因此不知道在同等情况下,用五笔的人会不会出现我这种情况。不过我昨晚正好看到林健写的一篇文章《浅议客观评价输入法的标准》,提到五笔字型的使用者其实是人脑给汉字编码。我也一直觉得五笔的使用者到了日常输入的时候脑中应该也不会拆字,而是直接浮现起字的编码。也就是说,理论上应该会把“在脑中显式字型并按照字型分析编码”这部给直接跨过去,这样才算提高速度。因此我想,就算是五笔使用者,应该也会出现这种情况吧。
July 3, 2009
空间紧缺
这种情况在我过去在国内用Windows 98的那阵子时遇到过。那是家里的第一台电脑,97年买的,奔腾166MHz,16M内存,硬盘早已忘了具体大小了。买电脑之后的两年中,我对计算机的了解突飞猛进,因此我经常捣鼓一些东西,最后印象里在初一的暑假终于让电脑成功的显示了这种提醒。一段时间后,我终于受不了时不时弹出的这种提示,用Windows 98里提供的磁盘压缩工具,把C盘压缩了,当时一下子出来了很多空间,可惜计算机的速度已经慢多了。
后来接连用过两台笔记本电脑,一台是DELL Inspiron 8000,一台是IBM Thinkpad T43。那两台电脑的硬盘都已经比较大了,家里也只有5K/s下行速度的电话线拨号上网,因此我根本没有机会从网上下载过大型的资源,硬盘一直很够用。直到我在大二开始前买了个30G的5代iPod,经常在学校里用同学的电脑下载了自己想要的大家伙(FreeBSD、Linux安装盘、TeXLive之类的,都是大型iso)为止。
07年出国后,这里终于有了宽带网络可以用。当时我带来的是走之前买的DELL XPS M1330,硬盘是160G的。当年10月份,我头一次在上面安装上了Ubuntu 7.10 Beta 4,然后才开始研究写BT、donkey之类的东西,那时候开始硬盘就渐渐的不够用了。那时我BT用的是Deluge,donkey用的是aMule。令我意外的是没想到这两样东西的速度都算快,没有因为我用Linux而受到影响。结果有一天我突然感觉到有点不对劲,具体情况记不清了,似乎连一个新的目录都无法建立。然后我通过dh命令查看,发现/home的空间的使用量已经是100%了。当时的感叹就是Linux设计的存储机制比Windows好太多了,Windows的话硬盘空间一低,系统都几乎没法用了,而Linux把各种用途的目录都分离开,home目录没空间,对系统的运行几乎没有影响。当时我只是用命令把Trash都删除,问题就解决了。
后来我也经历过一些类似状况,有了问题就把文件转移一下(走之前我得到一个70多G的移动硬盘,当时觉得根本用不完了,是难以想像的大空间)就好了。结果后来那个不争气的DELL本子的显卡坏掉后,我只好买了一台新电脑,就是我现在用的MacBook。当时在选择配件的时候,想到上台电脑的160G的硬盘也用不完,于是就给MacBook选了同样的160G硬盘。结果当Mac系统提醒我硬盘空间不足的时候,我当时就傻眼了,怎么也没想到160G的空间竟然这么快就用完了。而我的那个70多G的移动硬盘也用的差不多了。好在Mac OS X继承了UNIX的习惯,硬盘满了也不太影响使用,删除一些文件就好了。
现在已经忘记我当时是怎么解决空间的问题了,大概是删除了一些不重要的电影之类的。不过有些东西还是实在舍不得删除,于是从那时我就考虑备份的问题。
论方便来说,弄一块大型的移动硬盘也许是最好的方法了,现在硬盘降价也挺厉害,上TB的也不如想象中的贵了。不过比较起价格来,我还是觉得刻盘更划算一些,于是就买了一盒一次性刻录的DVD,把一些不经常用到的文件(多数是电影)刻录到了DVD里。DVD一次能装4G多的东西,平均起来的价格就相当便宜了。坏处是Mac系统的刻录功能我还不太会用,因此觉得每次刻盘都挺麻烦。光盘的文件系统我也是头一次见识到cd9660之外的系统,刻录完毕后,看到可以从Mac上继续使用,也没再关心是不是能在Windows下能读出来,也就这样将就了。
后来我发现光盘备份有很大的缺点──读入速度慢,噪音也挺大。后来我有一阵子经常看别的blogger们宣传Dropbox,于是我注册了一下,得到了2.3G的空间。Dropbox的优点是与系统结合紧密,只要把文件拖到相应的目录里,就可以自动的备份到Dropbox的服务器上。而其它的一些网络硬盘服务,如Box.net就需要手动的上传,这样就比较麻烦了。我现在把一些比较有资料性的文件分门别类的放在了Dropbox的目录下,让它在远程留一份备份帮助很大。
其实严格算来,Dropbox并不是为了备份而设计的,而是用来在两地之间同步的。因此它就有一个很大的缺点就是,它并不能缓解我的硬盘空间紧张的状况。如果我把本地的Dropbox目录清空,那么远程服务器上的文件也就没了,相比较起来,似乎过去.Mac帐户提供的iDisk功能是理想的选择,可惜目前MobileMe的价格很贵,99美元每年,而其它也没什么特别有价值的功能,99美元买一年存储也太亏了。现在Dreamhost的空间倒便宜,我有时也在需要的时候把文件用ftp上传到dreamhost的服务器上,不过DH的服务器时不时会出状况,让我不敢依赖,否则的话自己用脚本语言控制一个目录,山寨的模拟iDisk还是可行的。还有看过王建硕的一篇文章《便宜的Amazon》,似乎这也是一种不错的方法,不过还没有仔细研究。
想来想去,感觉MacBook在正常情况下的定位,或许不是作为一个人的主要的计算机来设计的。正常使用的话,还是iMac之类的台式机更合适一点,MacBook也只是移动中做事情更方便一些。